“一岗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具体来说,“一岗双责”是指一个领导干部在履行其岗位职责的同时,还需要承担起所在岗位和分管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这一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方面都要认真负责,确保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落实。
详细来说,“一岗”主要指领导干部所任职的对应岗位,一般体现在行政职务上;“双责”则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和分管部门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和分管部门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落实“一岗双责”需要领导干部做到以下几点:
明确责任:
清楚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
加强协调:
在业务工作中注重与分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
严格监督:
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带头执行: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良好的榜样。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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