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标准根据层级和功能有所不同,综合全国及地方性文件,主要标准如下:
一、基本建设标准
藏书量
全国级、省级、市级职工书屋的藏书量均不低于3000册,县级不低于2000册。
报刊与音像制品
- 藏书量3000册以上需配备20种以上报刊;
- 全国级要求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省级30种以上,市级25种以上。
基础设施
- 需配备可上网电脑、专用书架、桌椅等基本设施;
- 实体书屋应保持安静、明亮的环境,配备空调、暖气等舒适设施。
管理制度
建立规范的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确保日常管理规范。
二、服务功能与规范
分类与编目
书籍应分为政治、科技、生活、文化、经管、综合六大类,便于职工查找;
每年更新图书2-5册/人,报刊杂志更新30个以上品种。
开放时间与活动
- 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20小时;
- 定期开展读书分享会、讲座等文化活动,年借阅量需达5000人次以上。
空间布局
阅览室应宽敞明亮,配备舒适的桌椅、茶水设施,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三、管理要求
由同级工会调配1-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建立图书利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考核机制,确保长期发挥作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建议优先在车间班组、宿舍食堂等职工密集场所设置,鼓励利用商场、楼宇等公共空间建设;
藏书选择应结合企业行业特点,例如工科企业可增加科技类书籍比例。
以上标准为全国通用框架,具体实施时可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