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组织建设与责任落实
设置或指定管理机构
需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指定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明确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置专门岗位并落实职责分工,形成全员参与的职业病防治机制。
二、制度与档案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防护设施维护等制度,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确保执行。
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为每位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职业史、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病诊疗信息,离岗时需无偿提供复印件。
三、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将结果存入档案。
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
建立危害因素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配置应急设施(如急救设备、撤离通道),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防护措施与培训
提供防护设施与用品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有效性。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及离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提高防护意识。
五、资金保障与合规管理
专项经费投入
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危害因素监测、防护设施建设及应急处理。
遵循“三同时”原则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用人单位可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