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兼具自然节气与人文纪念意义,其来历和风俗可归纳如下:
一、来历
节气起源
清明节最初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反映农耕时令,如“清明前后,种瓜点豆”。周代起,古人将春分后15日定为清明节气,后与寒食节、上巳节融合,形成以扫墓、踏青为核心的节日。
寒食节融合
晋代寒食节为纪念忠臣介子推而设,晋文公重耳为避介子推之死,下令禁火寒食。唐代将寒食节与清明节合并,形成“寒食清明”四日假期,后寒食节逐渐淡化。
历史渊源
清明节始于周朝,距今约2500年。西周时期已重视墓葬祭祀,战国时期《孟子》记载扫墓风气,唐代首次确立为法定假日。
二、主要习俗
扫墓祭祖
核心活动,包括清理墓地、供奉祭品、焚烧纸钱或鲜花。部分地区有城隍出巡、厉坛祭孤等特色仪式。
踏青郊游
春季赏花、放风筝、荡秋千等,寓意祈福消灾、亲近自然。放风筝时剪断线象征祛除晦气。
农事与植树
清明前后是春耕关键期,民间有“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习俗。1979年后我国将3月12日定为植树节,但传统习俗延续。
饮食文化
部分地区保留寒食节冷食传统(如山西寒食冷糕),清明节也有祭扫时供奉水果、美食的习俗。
其他活动
包括插柳(辟邪)、荡秋千(祈福)、蹴鞠(足球起源)、放风筝(放走晦气)等,兼具娱乐与民俗内涵。
三、文化意义
清明节融合了自然节律与人文情感,既是“慎终追远”的孝道体现,也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践。通过扫墓祭祖强化家族凝聚力,踏青活动则传递对生活的热爱与对自然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