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评议结果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确保评议过程客观、公正:
一、评议结果等次划分
采用“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
党员在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群众基础等方面表现突出,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合格:
党员基本符合党员标准,工作认真负责,但存在一定不足,需加强改进;
基本合格:
党员存在明显问题,需重点关注并督促整改,但尚未达到不合格标准;
不合格:
党员存在严重问题,经教育仍无转变,需按组织程序处理。
二、填写注意事项
实事求是:
评议结果需基于党员实际表现,避免主观臆断或虚假评价;
民主参与:
采用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议结果全面客观;
签名确认:
评议结果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签名确认,增强评议权威性。
三、评议流程规范
自评与互评:
党员先进行自我评价,再开展相互评议,形成初步评议意见;
群众评议:
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纳入综合分析范围;
结果统计:
支部对评议数据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党员评定的重要依据。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