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项目规则因项目类型差异较大,以下为主要分类及规则要点:
一、田径项目
分类与距离 - 径赛: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等短跑,以及马拉松、铁饼、标枪等长跑项目;
- 田赛: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铅球、标枪等以远度或高度计算成绩的项目。
试跳规则 - 跳远/三级跳远:每名运动员最多试跳6次,取最好成绩;
- 投掷项目:8名或以上运动员时每人试3次,前8名可再试3次。
起跑与计分
- 400米及以下:3个口令(各就位、预备、鸣枪);
- 400米以上:2个口令;
- 田赛以最后试跳高度或总积分排名。
二、游泳项目
泳姿与距离
- 包括自由泳、蛙泳、蝶泳、仰泳及混合泳,50米、100米、200米等短距离,400米以上为长距离。
泳衣与规则
- 禁止使用非天然纤维泳衣,男泳衣需覆盖腰部,女泳衣仅至膝盖。
接力规则
- 四名选手依次传递接力棒,以总用时获胜。
三、体操项目
分类与评分
- 团体全能、个人全能、单项自由体操等,注重动作难度与艺术表现。
犯规与得分
- 严格限制“偷步”“跌落”等动作,根据完成度评分。
四、球类项目
篮球
- 男子12队、女子12队,每节12分钟,以得分差决胜负。
足球
- 11人制,每队11人,90分钟内进球多者获胜。
排球
- 6人制,三局两胜,需配合发球与扣杀。
五、射击项目
姿势与规则
- 手枪、步枪等需保持稳定姿势,单发命中计分。
环境要求
- 需在专用射击场完成,风速等环境因素受控。
六、其他特色项目
游泳障碍赛(1900年):选手需完成200米游泳并翻越三组障碍,但该项目已淘汰。
摩托艇比赛(1908年):40英里单程,因观众稀少被永久取消。
爬绳比赛(1896年):早期要求攀爬14米,后降至7-10米,1932年后退出奥运。
七、新增与调整项目(2028年洛杉矶奥运会)
混合团体赛: 乒乓球、射箭、田径混合项目; 女子3000米障碍
海岸赛艇:沙滩冲刺赛新增女子单双桨项目。
以上规则为各项目核心要点,具体细则需参考官方竞赛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