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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对话描写中双引号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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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对话描写中双引号的用法可分为以下三点:

一、表示直接引用

基本规则

直接引用他人话语时,需用双引号将内容括起来,句首加冒号。例如:

> 小明对老师说:“我数学作业做完了。”

特殊场景

若对话被分成多段,每段开头用冒号,段尾不用引号(仅最后一段用句号)。例如:

> 小明:“作业做完了。”

> 老师:“真棒!”

二、表示特定称谓

用于指代具有特殊意义的名称、简称、术语或纪念日等,需用双引号突出其特殊性。例如:

书名:《罪恶的子弹还威胁着娇嫩的和平之花》

称谓:

> “爷爷一定有办法。”(拟人化表达)

约定:

> “再也不吵架了,好吗?”(反语讽刺)

三、表示特殊含义(如讽刺、否定)

通过双引号赋予词语不同内涵,常与反语结合使用。例如:

褒义语境:

> “恩将仇报”(反语强调忘恩负义)

贬义语境:

> “天才”(讽刺性称呼)

注意事项

引号需成对使用,但直接引用中段尾可省略引号;

特定称谓需结合语境判断是否需加书名号(如书名、报刊名);

反语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