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对话描写中双引号的用法可分为以下三点:
一、表示直接引用
基本规则
直接引用他人话语时,需用双引号将内容括起来,句首加冒号。例如:
> 小明对老师说:“我数学作业做完了。”
特殊场景
若对话被分成多段,每段开头用冒号,段尾不用引号(仅最后一段用句号)。例如:
> 小明:“作业做完了。”
> 老师:“真棒!”
二、表示特定称谓
用于指代具有特殊意义的名称、简称、术语或纪念日等,需用双引号突出其特殊性。例如:
书名:《罪恶的子弹还威胁着娇嫩的和平之花》
称谓:
> “爷爷一定有办法。”(拟人化表达)
约定:
> “再也不吵架了,好吗?”(反语讽刺)
三、表示特殊含义(如讽刺、否定)
通过双引号赋予词语不同内涵,常与反语结合使用。例如:
褒义语境:
> “恩将仇报”(反语强调忘恩负义)
贬义语境:
> “天才”(讽刺性称呼)
注意事项
引号需成对使用,但直接引用中段尾可省略引号;
特定称谓需结合语境判断是否需加书名号(如书名、报刊名);
反语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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