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中需要参与评议,但存在以下具体规定:
参与评议的必要性 预备党员需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其作为党员的基本义务,有助于提升党性修养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
评议中的权利与限制
- 发言权: 预备党员可参与评议发言,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等次评定
评议内容与方式 - 预备党员需进行自我剖析、接受批评建议,并可对其他党员提出建设性意见。 - 评议可与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重点围绕党性分析、问题整改等展开。
特殊情况说明
若预备党员因故缺席评议,其评议结果可能按“缺勤”处理,具体需结合党组织规定执行。
总结:
预备党员必须参与组织生活会评议,但仅限发言且不参与等次评定,其评议结果以“合格”为默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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