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项目分为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夏季奥运会项目(2008年北京奥运会)
共设28个大项,涵盖田径、游泳、体操等传统项目,以及新增的乒乓球团体等项目。其中:
分项最多:游泳(5个分项:竞技游泳、花样游泳、水球、跳水、公开水域游泳);
男子项目:165个;
女子项目:127个;
混合项目:10个。
二、冬季奥运会项目
以滑雪项目为主,设7个大项、15个分项和109个小项,包括:
分项最多:滑雪(6个分项: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北欧两项、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
三、项目设置原则
国际奥委会决定:
由国际奥委会制定,需满足全球参与度(如男子项目需75个国家参与);
分项要求:
夏季奥运会至少15个大项,冬季奥运会无明确数量限制,但需适合冰雪运动。
四、其他说明
小项:指具体比赛项目(如男子100米短跑),需通过洲际锦标赛验证;
新增项目:如2008年增设的男子10公里马拉松游泳(公开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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