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生活会评优比例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评优比例的基本规定
一般党员评优比例 组织生活会中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 三分之一
。这一比例限制旨在确保评优的公平性和激励作用,同时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离退休党员评优比例
离退休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为“优秀”的比例同样适用上述限制,即 不超过三分之一。
二、特殊说明
名额占用问题: 支部书记作为党员一员,若被评定为优秀,会占用支部总优秀名额。 预备党员参与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评议等级划分: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仅“优秀”属于评优范畴。
计算方式:若支部党员总数为10人,优秀名额最多为3人(10×1/3=3.33,取整为3)。
以上规定依据《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党内文件制定,确保了评优工作的规范性和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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