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托费的温馨提示如下:
感谢与配合
感谢各位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把孩子交由幼儿园照管,我们会尽全力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请家长们配合幼儿园这次收学费工作,接到通知后及时将学费交给班主任。
新学期费用
新学期开始了,为了孩子在幼儿园能够正常学习和工作,需要各位家长将孩子这个学期的生活费交上。接到通知后,可以联系孩子的班主任交费。
收费标准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已调整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托中班及以下(2周岁以下)由每生每月180元调整为280元;托大班(2-3周岁)由每生每月150元调整为220元;幼小班(3-4周岁)由每生每月130元调整为180元;幼中、幼大班(4-6周岁)由每生每月100元调整为150元。
缴费方式
请家长将保教费、生活费等交入幼儿园的专用账户,杜绝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其他方式将费用转入私人账户。幼儿园会有收费公示栏,家长应及时关注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
规范收费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家长在缴交费用时应仔细核对收费明细,如有疑问可咨询幼儿园。幼儿园严禁跨学期、跨学年预收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向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
托管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区属公办幼儿园托管服务费标准为220元/生月,区属民办幼儿园托管服务费可参照此标准范围内收取。托管服务收费可按学期收取,未参与托管服务和中途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托管时间收取托管服务费。
希望以上温馨提示能帮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幼儿园收托费的相关事宜,确保收费透明、合理,保障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