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人海茫茫。人和人都是不同的 ;人和人都是獨立的;現實的社會,善變的人心。每一個人都很自私,每一個人只顧自己咬上你指尖。所以,我們不要對每一個人都好。對人好,也要分人。對人好,也要看他值不值得。
咬上你指尖超话 我要你从今往后,想的念的,都只能是我。
直到有一天,放学后,有人在学校的小树林里看见,楚喻拉着学神白衬衣的袖子,可怜巴巴地,“陆时,给我咬一下吧,我一定轻轻的。” 陆时将手指放进楚喻嘴里,“重一点也没关系。” 楚喻惊恐地发现,一夜之间,他觉醒了奇异的血统,需要每天吸食一两滴鲜血才能活下去。但所有人的血都又苦又臭,除了……陆时。
男人2号:不爱你(你)又不放手他们不爱又不放(放)手,把若(若)即若离当有趣,把拖拖拉拉当念旧情,把爱情当施舍游戏。你明明记(記)得他说过“我好(好)像没这(這)么爱你(你)了”,却觉得他好像还在你身边,三天(天)两头(頭)就打(打)电话给你,假装若无其(其)事地(地)问你(你)要不(不)要出去(去)走走。
《咬上你的指尖》这是一篇有着特殊设定的文,虽然是现代高中位面,但是带着一点点的玄幻或者灵异?不过也不多,就是在受的设定这里。 受原本是一个普通人,但是有一天他突然吃不下人类的食物,而是想要喝血,和吸血鬼的设定有点像。而且,受觉得其它人的血液都是臭的,只有攻的血才香,才好喝,所以对攻根本就抗拒不了自己的本能。 攻的话,因为家庭的原因,他觉得自己的血是肮脏的,恨不得自己根本就没有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