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权威信息及实践需求,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职责
依据《消防法》《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公安、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的消防宣传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政策保障
推动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明确各行业系统、社会组织的教育职责,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二、创新消防宣传教育方式
媒体与活动结合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作用,增加提示性、警示性宣传频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等重大活动,开展高密度、集中式宣传,强化“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
社会化宣传拓展
通过社区讲座、消防演练、微视频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培训、学校开展主题班会等。
三、提升消防培训质量
针对特殊群体
针对人员流动性大的消防员,优化培训方案,解决家属照顾问题。对普通公众开展基础消防技能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实施。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通过模拟火灾场景、案例分析等实战化训练,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建立“防火墙”工程与消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四、突破宣传瓶颈
转变部门观念
公安消防机构需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作战”,主动协调教育、文化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考核机制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政府及部门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发工作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体系,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防范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