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办公室是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其核心职责和功能可概括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与规划 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的统筹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
资料整理与上报
收集、整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政策文件、数据资料,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指导督导与评估
对各部门及辖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符合创建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表彰宣传与舆论引导
组织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范围
创建活动组织: 策划并执行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活动,如文明单位评选、志愿服务活动等。 基础设施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开展道德教育、文化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三、隶属关系
通常隶属于同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或宣传部门,属于事业编制单位,人员配备具有专业性。
四、与其他机构的区别
需注意与“文明办”的区别:
创文办:聚焦特定城市创建项目,具有阶段性目标;
文明办:负责城市全域精神文明建设,属于常态化机构。
以上职责可能因地区政策或机构设置有所差异,但核心职能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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