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采取以下综合措施,以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并保障劳动者健康:
一、组织管理保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明确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警示告知制度、项目申报制度、防护设施维护制度、健康监护制度等。
二、资金与设施保障
保障专项资金投入
用于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治理及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不得挪作他用。
配备有效防护设施与用品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监测与评价
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实施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将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危害评价机制
新建、改建项目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重大变更需及时重新评价。
四、健康管理与培训
职业健康监护
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法律法规、防护知识及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其知情权与自我保护能力。
五、应急与法律保障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急救设备与应急通道。
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及时申报危害项目、事故及检测评价结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要求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新建、扩建项目需同步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与验收。 持续改进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用人单位可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