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办是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部门,其职能涵盖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配置及监督等核心领域,具体职责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核心职能
机构设置与调整
负责审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确保机构设置科学合理、精简高效。
人员编制管理
核定人员编制总量,制定编制标准,审核编制使用计划,保障编制满编运行。
职能配置与权责明确
梳理政府及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权责边界,形成权责清单制度。
二、协调与监督机制
部门协调职能
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及乡镇之间的职能分工,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
监督检查
对机构编制、人员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落实。
三、政策研究与统计服务
政策研究
研究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统计与报告
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告。
四、特殊机构管理
非常设机构管理
清理规范临时性机构,审核机构名称变更等事项。
事业单位改革
组织指导事业单位改革,拟订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其他职责
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承担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协调工作。
组织架构特点
编委办通常为县委、政府双重领导机构,与县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主任一般由人事局长兼任。其工作涉及全县范围,需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紧密协作。
以上职能体现了编委办在政府治理中的枢纽作用,通过科学管理保障公共服务的高效提供。